各学院:
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基金会决定开展2018年辽宁省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根据通知文件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将我校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有理想,有追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有担当,有作为。勇于承担新时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2017年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
3.有品质、有修养。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4. 守纪律、讲规矩。遵守校规校纪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现实生活和网络社交中保持言行一致、知行合一。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要做好2018年辽宁省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的宣传工作,组织学生积极报名。
2.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初评,每学院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
3.学生处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推选1人作为学校候选人,参加2018年辽宁省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的评选,评审结果在学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四、具体要求
1.严格把关,高度重视。各学院要积极配合此项活动的开展,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规范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标题华文中宋字二号,正文仿宋GB-2312字三号,通讯体裁)、2寸蓝底免冠照(JPG格式,200k以内)、近期5寸学习照、生活照各3张(JPG格式,每张1M以内)。
3.按时上报。全部推荐材料只上报电子版,将文字材料和照片材料分别打包,发送至学生处邮箱lnnuxs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XX学院推荐-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报送截止5月8日下班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处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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