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切实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等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教助中心2016-122号)
发布者:刘阳 更新时间:2016-09-10 文章来源:学生处 阅读次数: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函件
教助中心(2016)122号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切实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等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连续发生多起高校学生尤其是大学新生因助学金发放等被诈骗的事件,个别事件后果非常严重。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做好预防,严惩罪犯。教育部为此也做出了一系列安排,近日将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督查工作。结合资助工作实际,现就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工作
      
要保证各类学生信息尤其是资助信息的安全。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责任人,严格管理各类学生资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严格限制资助信息系统的使用权限范围,严格加强资助信息系统的外部防御性能。9月10日前,各省(区、市)要尽快组织一次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的排查工作,敲警钟、补漏洞,坚决杜绝教育系统内部泄密现象的发生,坚决严惩泄密行为。
二、大力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以各种可用、合适、有效的方式,让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要联合家长、社区、媒体等力量,广泛开展识诈骗、诈骗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辨别真伪的能力。要请公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到学校现身说法,教会学生防诈骗、抵御诈骗的术方法。
三、进一步加大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大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相信国家资助政策的力量,充分信任党和政府作出的“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有实实在在的措施做保障。要抓住当前开学前后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增强资助政策的解读效果,及时、准确告知学生各项国家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申领途径。
四、不断提高日常管理和服务水平
      
各地、各校要为学生提供及时、周到的资助管理和服务。要确定资助机构的联系人,公布资助机构的联系人的姓名、办公地点和电号码,让遇到困难的学生有处可寻、有人可找。各资助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提高预判能力和风险意识,利用各种场合、各种途径服务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防止出现工作盲区和职责空白。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