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爱心就餐补助学生名单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阳 更新时间:2016-09-26 文章来源:学生处 阅读次数:
各学院:
2016-2017学年爱心就餐补助学生名单的调整工作现在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已纳入2016-2017学年贫困生认定名单的在校学生(名单可查阅上报编号2016000033)
2、家庭经济状况极其困难。
3、有集体观念,乐于助人,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下列学生不得申请:
①获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的。
②获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实德奖学金,且兼得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的。
③获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学费标准未超过8000元)的。
二、预算名额分配与资助额度:
预算名额分配详见《2016-2017学年爱心就餐补助预算名额》(附件1)。
资助额度:每人每年4000元,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按月发放,存入学生的校内就餐卡中。
三、工作要求
1、爱心就餐补助着重用于改善家庭经济状况极其困难学生的日常生活状况,原则上低年级优先获得。
2、下列学生原则上不得获助,具体视其在获得了相关资助后家庭经济状况的改善程度确定:
①获2016-2017学年度孤儿大学生(含参考孤儿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全额减免的(名单可查阅上报编号2016000051)。
②获得新疆高中班学费住宿费全额资助的。
③获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学费标准超过8000元)的。
3、由年级辅导员提出建议名单、学院认定工作组研究确定获助学生名单。无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或预算名额有剩余的,可转为学院内勤工助学岗(1个预算名额转换为2个一般助学岗),由学院酌情安排上岗任务(上岗周期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上岗名单请在学生工作系统中的“学生日常管理——勤工助学”模块中增加数据,其中“起始时间”填写“2016年10月季”、“终止时间”填写“2017年9月”、“助学岗位”选择“2111爱心就餐补助转设岗”、其他内容据实填写。爱心就餐补助转设的勤工助学岗,原则上安排本学年的贫困生优先上岗;若必须安排非贫困生,请在“备注”中简述原因。
4、在学生工作系统,使用上报编号“2016000050--爱心就餐补助名单”上报数据:完成时间为10月14日(周五)17:00前。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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