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爱心就餐补助学生名单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阳 更新时间:2017-10-18 文章来源:学生处 阅读次数:
各学院:
2017-2018学年爱心就餐补助学生名单的调整工作现在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已纳入2017-2018学年贫困生认定名单的2017级(大一)在校学生(名单可查阅上报编号2017000019)
2、家庭经济状况极其困难。
3、有集体观念,乐于助人,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下列学生不得申请:
①获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的。
②获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实德奖学金,且兼得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的。
③获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学费标准未超过8000元)的。
二、预算名额分配与资助额度:
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如实上报,本学年不再统一下发分配名额。
资助额度:每人每月400元,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按月发放,存入学生的一卡通中。
三、工作要求
1、爱心就餐补助着重用于改善大一家庭经济状况极其困难学生的日常生活状况。
2、下列学生原则上不得获助,具体视其在获得了相关资助后家庭经济状况的改善程度确定:
①获2017-2018学年度孤儿大学生(含参考孤儿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全额减免的(名单可查阅上报编号2017000048)。
②获得新疆高中班学费住宿费全额资助的。
③获得西藏免补助学的。
④获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学费标准超过8000元)的。
3、由年级辅导员提出建议名单、学生本人填写《爱心就餐补助申请表》,学院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奖励资助中心。
注:本学年爱心就餐补助不可以再转设勤工助学岗。
4、在学生工作系统,使用上报编号“2017000060--爱心就餐补助名单”上报数据。
     上报材料截止时间:10月23日下班前。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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