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普通本专科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已经移交到教务处的公告
2016-08-01 LSL 点击:[]
全体普通本专科生(含毕业生):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机构设置和干部职数调整方案》(辽师大党发〔2016〕14号)文件要求,我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部门由学生处调整为教务处。
  目前学生处已完成了学籍管理及其相关工作的移交,自2016年8月起,我校普通本专科生的学籍学历管理相关事宜请与教务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老师联系。
  特此公告。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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