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在连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把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的使命和定位,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中共大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大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在连高校推荐表扬2025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1.评选推荐范围
我校2025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各学院推荐的2025届校优秀毕业生中评选产生,与2025届辽宁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不兼得。
2.评选推荐比例
按各学院2025届毕业生总人数(以2025届高校毕业生审核备案数为准)的3%评选,毕业生总人数不足20人的专业至多可推荐一人,具体名额见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推荐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强、学术道德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专业前15%;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
5.原则上在校期间须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6.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主动留连就业创业,服务于大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在创业类比赛中,荣获市级以上创业奖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科技创新类比赛中,荣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8.积极服务城市发展,参加2024年国际中体联足球世界杯和 2024年夏季达沃斯等志愿服务的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满足推荐条件下,推荐时可不受推荐指标限制。①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应届毕业生;②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表彰的应届毕业生。③按照《辽宁省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辽教函(2020)248号)要求,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满一个学期的,满足推荐条件可优先推荐,不受指标限制。④按照《关于举办辽宁省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辽教通(2024)449号)要求,获得省决赛银奖(含)以上的,满足推荐条件可优先推荐,不受指标限制。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 各学院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制定本单位省、市、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广泛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名额分配表评选出拟推荐名单,于12月24日开始,在学院开始公示5个工作日。
2.不受指标限制的推荐对象的证明材料:道德模范表彰推荐的,应提供相关事迹材料及获奖证书、证明文件等;因参军入伍推荐的,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因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推荐的,应提供包含项目和学生名单的校发文件(复印件);因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获奖推荐的,应提供获奖文件。
四、数据上报及填表要求
1.评选出的拟推荐学生,12月23日后通过新学工系统或今日校园APP提交申请。
2道德模范、参军、浸润计划、职规大赛等不占评选名额的,在“名额来源“处选择相应的名额类别。在下达各名额内评选的学生“名额来源”选“下达名额”。
3.填表说明:“个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起;“学历”填写本科;“在校期间获奖情况”填写为“XX年XX月,获XX奖学金、获XXX称号、XX比赛获X等奖,事迹采用第三人称,不得用“我、本人”,用“XX同学、该生、他(她)”做主语。政治面貌,是学工系统“基本信息采集”模块学生维护、辅导员审核后自动关联到表格上的,如果为空,可以导出word后手动填写。
4.纸质表格12月25日后,由学生自行在学工系统网页端下载打印,正反面打印到同一张A4纸,一式两份,院系意见手写“同意推荐”并由学院领导签字,院系意见日期统一填写2024年12月31日,并加盖学院行政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12月31日上报到管理学院辅导室(西山湖校区实训楼535办公室,魏鹤如)或物理学院辅导室(南院理化楼A606办公室,李昭锟),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