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4级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普通全日制2014级在校本科生;
2、 未成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3、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 学习努力,能正常完成学业;
5、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习生活基本费用;
6、 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
7、 愿意对自己的借款行为承担全部的经济、法律和道德责任;
8、 能够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准确、真实的贷款申请材料。
二、数据上报阶段
在“上报名单”中输入申请学生名单,上报编号为2014000075,备注中填写学生手机号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完成日期12月25日(暂定26日下午召开材料准备说明会)。
三、材料准备与审核阶段
2、 学院上交贷款材料阶段(开学后上交材料);
3、 建行审核贷款材料阶段;
4、 建行放款阶段。
请各学院年级辅导员负责本年级学生贷款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副书记要督促、协调相关工作,按日程和时间要求共同做好此次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
1、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准备的材料及要求
2、《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督促还款承诺书》
4、《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5、《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未成功办理证明》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