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的通知
2015-11-13 LSL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现将报送2015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范围
学校掌握的名单共14人(详见附件1),如有遗漏请与学生处联系。2014年底退役复学的17人(详见附件3),申请表6月份已填过,此次不用再填。
二、报送材料
1、填写《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2015年11月版)》(附件2)。
申请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就读和服役情况、申请学费资助情况”三个部分的信息必须据实填写完整。其中,“复学就读年限”指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学制规定年限(不能填年级),自“复学后第一年(元)”栏开始填写每年的学费金额。如:复学至大二的学生,学制为四年,则“复学就读年限”填3,且仅在“复学后第一年(元)”至“复学后第三年(元)”的三个栏目中填学费金额。依次类推。
2、将填好后的申请表电子稿发送邮件至lnustu@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XX学院XXX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截止时间:11月14日(周六)17:00。
3、现场复核申请表。请学生本人持《退出现役证书》原件、于11月15日(周日)10:00—11:00到黄河路校区北院主楼219室,现场打印申请表、现场复核、现场拍照《退出现役证书》留存。请务必按时到场,以免影响学校汇总。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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