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伦理道德(1)
发布者:迟真 更新时间:2015-08-06 文章来源:学生处 阅读次数:

中国素有礼仪之邦、文明古国的称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传统伦理道德是重要的组成部分,甚至从一定意义上说,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在古代,伦理道德问题引起了历代众多思想家的特别关注,成为他们理论思考的重心。儒家、墨家、道家、法家、佛教、道教等各派思想家在对中华民族长期的道德实践经验进行总结与探讨的基础上,提出了丰富的伦理思想以及颇为细密完备的道德实践活动的行为规范,为我们留下了非常宝贵的理论资源。

中国传统的主要德目:仁、义、礼、智、信

仁、义、礼、智、信合称“五常”,是儒家从古代众多的德目中概括、提炼出来的五种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这五种道德规范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也是个人修养的最主要的内容。它贯穿于整个道德生活之中,深刻地影响着中华民族道德素质的培养和道德精神的形成。

(一)

在儒家的伦理思想中,仁是“全德”之称,是一个包罗众德的范畴,其他的道德规范,如忠恕、克己、孝悌、智、勇、恭、宽、信、敏、惠等等,都可以视为仁的不同方面的要求,包括在其中。一个人如果称得上仁,那就是完美无缺了,而一个人违背了任何一项道德要求都可以被责为不仁。反过来,一个人如果具备某些方面的优良品德则未必能够称得上仁。也就是说,每一种美德都是仁的必要条件,而非仁的充分条件,只有全部美德的总和才构成仁。

仁的核心是“爱人”。从字源学上看,仁从人从二,是涉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范畴。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已经开始用“爱人”来解释仁,认为仁者应该同情、关心、爱护、尊重、帮助他人,时时处处以己推人,为他人着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仁爱思想,提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主张由亲爱亲人进而仁爱百姓,由仁爱百姓进而爱惜万物。在孔孟看来,人一生下来,就被置于家庭血缘亲情之中,享受着父母亲人的爱抚,并由此逐渐产生了对亲人的深深依恋和敬爱。因而仁爱是从家庭血缘亲情中直接引发出来的,有其自然的心理基础。仁爱的基本内涵就是亲亲敬长。把这种家庭血缘的亲爱之情向外扩充,就会产生对他人的爱心,以仁爱之心对待一切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建立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的谐的人际关系,并最终扩大为对天地万物的爱。可以说,儒家的仁爱观念源于家庭血缘亲情而又超越了血缘亲情,它要求在尊亲敬长的自然道德情感的基础上,由己推人,由内而外,由近及远,层层向外递推,最终达到“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

儒家经典《礼记·儒行篇》颇为细致地阐述了仁德的各个方面的具体内涵。认为温和善良,是仁德的根本;肃敬谨慎,是仁德的实质;宽舒从容,是仁德在举止上的体现;谦逊待人,体现着仁德的功能;礼节言谈,体现着仁德的庄重与文采;诗歌音乐,体现着仁德的和悦;分财济贫,体现着仁德的施与。汉代以后,儒家学者在理论上对仁爱思想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唐代大儒韩愈在《原道》中提出“博爱之谓仁”,提倡广泛的、普遍的爱;北宋理学家张载在《西铭》中提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著名命题,主张应该把天下民众看作自己的同胞兄弟,把世间万物看作自己的朋友。这就进一步深化了仁的内涵。此后,朱熹、康有为、谭嗣同等思想家对于仁爱思想都有所发挥。仁爱思想成为中国传统美德中极为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