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5级学生乘车证的通知
发布者:LSL 更新时间:2015-11-01 文章来源:学生处 阅读次数:
 
各学院:
现将办理2015级学生乘车证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全日制普通本科2015级在校学生,大连地区仅受理家庭住址来自普兰店市(含普湾新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的学生。
金州区(含保税区、开发区)的学生如需办理,须单独提交书面申请。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学生本人网上申请办证
符合办理范围的学生本人,请于11月8日(周日)17:00前按要求主动提交办证网上申请,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办理,原则上本年度不再受理。
请学生本人按网上提示的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必须按网上显示的源自招生录取数据的家庭地区选择离家最近、最方便的火车站名。本次选定后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变更,请学生务必与家长共同商定好。
网上显示的家庭地区如与实际情况不符,须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变更:
①因父母工作单位调动或家庭户口迁移的,须提交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和家庭迁入地的户口本复印件。其中将户口本所有页电子照片发送至学生处邮箱lnnuxsc@163.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学院+姓名+学号+“乘车证材料”)。
②其他原因的,请提供学生本人的书面详细说明和户口本证明(要求同上)。
 
请点此处链接进入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事务办理网上申请--登录”,选择事务类别:2015级乘车证办理网上申请
 
第二步:学校审核学生申请数据
11月9日(周一)学校开始审核学生的办证申请。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时间截止于11月11日(周三)17:00,逾期未提交者,所提交的办证申请视为无效,学校将不予以办理。
第三步:学院填写证件信息、粘贴照片
为避免填错或涂抹等, 11月12日(周四)学校下发《学生乘车证办理信息表》和空白乘车证,学院组织专人根据“信息表”统一填写乘车证。填写证件要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字迹要工整,粘贴学校统一制作的照片。
第四步:学校现场审验证件信息、制作火车票优惠卡
11月16日(周一)学校开始分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现场审验证件信息、加盖钢印和乘车专用章、现场制作在校生购买火车票的优惠卡。
请提前将证件按“专业、班级、学号”排序,以便快速审验、制卡。
三、要求及说明
1、年级辅导员要告知学生,及时提交申请,填写的乘车终到站不得明显远于家庭住址。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2、审验后的证件,各学院要加盖注册印章(以后也要及时加盖,以免影响学生购票)。
3、首次办理乘车证及优惠卡均不收费,补办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4、校外教学区的办理方式参照执行。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