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度国家(辽宁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安排(二)
发布者:陈主德 更新时间:2022-09-30 文章来源:学生处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度国家(辽宁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根据国家最新开发使用的“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功能,本次国家奖学金学院初评完成后,暂不填写word版申请审批表,而是改为由学生、辅导员、学院负责人共同将原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填写到在线电子表格。学校将根据在线表格信息,制作成正反面打印的纸质版交由学生本人、辅导员、学院负责人签字及盖章。
 
请各学院继续根据9月21日发布的“工作安排(一)”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同时组织学生、协调学院负责人共同填写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信息汇总表》在线电子表格,该表格链接已经发布在工作群。
 
电子表格填写截止日期10月8日。
 
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学院初评完成后,参照附件的填表样例,填写word版申请审批表,除“签字”和“落款日期”以外内容均要求电子填写、正反面打印到同一张A4纸上。10月10日后,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初评获奖者携带打印好的样稿到主楼119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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