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校贫困生专项工作(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陈主德 更新时间:2018-10-09 文章来源:学生处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规划的“十大育人”体系的工作要求,为丰富和发展我校“解其贫困、育其精神”的贫困生工作理念的内涵,进一步做细做实我校“资助育人”工作,更好地鼓励和支持学院开展扶志与扶智相结合、突出贫困生特点、符合贫困生需求的贫困生专项工作(活动),学校将组织开展贫困生专项工作(活动)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每学院推荐贫困生专项工作(活动)一项,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扶持资助金额。
二、评选办法
学校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贫困生专项工作(活动)进行匿名评比,评审的结果将在学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三、评选材料
各学院推荐的贫困生专项工作(活动)要准备不超过3000字的文字材料。推荐材料要突出特点,力戒空话、套话;材料全部内容必须匿名,不得透漏学院名称和专业名称;有往年工作照片的可适当插图。
可参照如下体例组织材料:一、活动宗旨(理念);二、活动内容;三、活动成效;四、经验和不足;五、未来工作改进方向。
推荐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lnnujlzz@163.com(命名格式:XX学院+贫困生专项工作(活动)评选材料)。
上报截止日期:10月19日(周五)。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