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师范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纳新的通知
发布者:阎世宝 更新时间:2016-03-04 文章来源:学生处 阅读次数: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生自律委员会”)是由校学生处直接领导的校级学生组织。
校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基本工作任务: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主动宣传学校的相关文件、政策、新闻,积极弘扬正能量;关注校园动态,即时反馈校园突发事件,努力建设和谐校园;
3、发挥作为学生处联系各学院和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并反映同学对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合理意见和诉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
4、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以校风校纪检查,寝室文化建设为核心的工作内容。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现面向全校2015级本科学生纳新。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4日-2016年3月14日
、报名地点:各学院团委
三、报名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第一次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2、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以身作则,无违规违纪行为;
3、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吃苦耐劳,能够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为人正直、有责任感,坚持原则,执行能力较强; 
5、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及沟通能力。
四、工作安排
1、黄河路校区每学院推荐3-4人:
3月15日下班前将推荐学生的《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和成绩单以学院为单位交至主楼226;
2、西山湖校区各学院推荐5人:
3月15日下班前将推荐学生的《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及成绩单以学院为单位交至西山三教A309;
3、3月下旬学校组织面试各学院推荐学生(时间另行通知),确定进入试用期名单;
4、经过试用期考核通过后,正式录用。
五、咨询电话:
    黄河路校区:82159092
    西山湖校区:85992993
 六、《报名表》见附件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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