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先进个人评选第二阶段工作时间和贫困认定截止时间调整的通知
2015-09-23 LSL 点击:[]
各学院(含联合办学教学区):
 
因辽宁省教育厅最近下达的今年我省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上报时间提前到10月21日截止(较往年早了10多天),我校的相关工作时间也必须随之调整,请各学院克服困难、提高效率、提早准备,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关工作。
为方便学生申报和学院初审,现将《2013-2014学年申请突出贡献奖学金支撑材料评审情况》(详见附件)也一并发布,供大家参考,去年审核不合格的奖项不应再申报。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5年9月23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度突出贡献奖学金的补充通知 下一条:辽宁师范大学关于2014-2015学年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