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用于奖励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贫困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24年9月至今未受到校级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线上线下均无不当言论;
4.2024年度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2024-2025学年综合成绩1排名达到前40%;
6.2025年9月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未获得2024-2025学年(2025年9月、10月评选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评选出1名学生,推荐参与校级评审;学校根据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组织评选出7名拟获奖人选,推荐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具体要求
各学院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开会研究名额分配方案,制定评选细则,成立评审小组,并做好以下评选程序:
1.学院下发评选通知,通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
2.报名参评的学生名单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
3.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评选,评选出一名候选人推荐到学校参加校级评审;
4.各学院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始公示,要保证公示反馈渠道畅通,并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5.上述名额分配、评选细则、评审小组、报名学生公示、评选过程材料、评选结果公示等全部的的过程材料,要全程留痕,单独装订成册备查。
五、材料上报
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要准备不超过1000字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突出特点,力戒空话、套话,采取第三人称通讯或特写体裁,内容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1、家庭贫困情况。
2、大学英语四、六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情况。
3、入党和评优情况。
4、参加学科竞赛、科研创新和专业辅修情况。
5、担任学院、学校学生干部情况。
6、参与学校各部门工作的志愿服务情况。
7、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验证码。
事迹材料于10月31日前发送到lnnujlzz@163.com。